★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
★补贴对象
具有新疆户籍、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享受补贴标准及期限
高校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参加社会保险种类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
★办理流程
个人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由用人单位按季度或按年度到就业所在地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由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对灵活就业人员或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出具《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认定证明》,对自主创业人员工商营业执照进行核实,经核实后,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填写《个人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由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申请者本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所需材料
毕业生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及乡村出具的毕业生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库尔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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